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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男子杀害父母后国外被捕! 丨带你了解犯罪人格,避免被伤害-绍兴柯桥心理咨询为你呈现时间:2022-06-22 8月20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2020年8月10日19时许,南宁市公安分局高新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相思湖北路某学校宿舍楼发现1男1女夫妻二人已在自家屋内死亡多日。 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经侦查发现,受害者亲属黄某阳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已逃往国外。该分局立即通过国际警务协作开展侦办工作。近日,据柬埔寨警方通报,8月17日在多方合作下逮捕了一名中国籍嫌疑男子。目前,已通过国际警务协作对接柬埔寨警方开展核查该人身份信息等相关工作。 据该邻居回忆,不久后,他便从学校保卫处听到一些消息,“说住在29栋的文学院陈老师和她丈夫在家里遇害了,当天(10日)被家属发现后报警,警察到现场来调查。凶手很有可能是他们的儿子。”此外,他还说,事情发生后,29栋并未被封锁起来,学校也没有对此事做出相应通报,仅部分知道此事的人私下在议论。 而对于黄某阳的印象,这位邻居说,其平时给人的印象是比较内向的宅男样子,阴郁,“他总是戴着头巾,印象比较深刻”。而黄某阳的一名高中同学称其性格偏激,极端,容易被一点点小事激怒。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有关犯罪人格的特征,帮我们更好的识别他,以减少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01. “带菌个体”假说 犯罪心理学里有一个著名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其中的“带菌个体”,指的是具有犯罪倾向的人。我们把犯罪形成模式主体比作“带菌个体”,主要是受传染病学中的乙肝病理理论启发。 在医学里,乙肝病毒携带者被称为“带菌个体”,其特点是:乙肝“带菌个体”都是潜在的肝硬化(肝癌)患者,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病毒携带者都会患上肝硬化(肝癌),在传染病临床病例中,只有极少数的“带菌个体”可能会发展到肝硬化(肝癌)。乙肝“带菌个体”只有在与“相关因素”(如个人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心理条件等)发生作用条件前提下,并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如没有及时去医院、医院条件差、医生水平低等)的“催化”作用下,才可能发展为肝硬化(肝癌)。 “带菌个体”是具有犯罪倾向的人,但并不是他们都会成为真正的罪犯。犯罪倾向性需要通过犯罪人格表现出来,也许在“致罪因素”,也就是“催化剂”的作用下,才会形成犯罪。 02. 犯罪人格具有六方面特性 (1)多因性 犯罪人格的形成是多因素交互结果。先天的遗传素质和生理因素是犯罪人格形成和发展的条件,后天的社会环境则对犯罪人格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反社会性 犯罪人格的本质在于反社会性。犯罪人格的主要内容表现为一种与主流社会规范不相符的、可能促使个体实施反社会犯罪行为的认识偏差、需求偏差及情绪偏差等心理特征,对社会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具有社会危险性。 (3)犯罪性 犯罪性指的是犯罪的倾向性,也就是说,具备了犯罪人格的个体都具有犯罪的可能性。 (4)广泛性 具备犯罪人格的个体是广泛的,只要具备了与主流社会规范不相符的、可能促使个体实施反社会犯罪行为的认识偏差、需求偏差及情绪偏差等心理特征的个体,都具有犯罪人格。 (5)可测性 犯罪人格的可测性,指的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对个体的犯罪人格进行测量。 写在最后: 犯罪人格不是一成不变的。在遗传或后天环境的影响下,个体形成了犯罪人格,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体将始终都无法摆脱犯罪人格。犯罪人格个体也是可以转变的,既可以是从有犯罪人格的个体转变为无犯罪人格的个体,也可以是从严重型犯罪人格个体转化为轻微型犯罪人格个体,当然这需要进行一些治疗和辅导。 参考资料: 1、郭翔.犯罪学辞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